4月17日,在仪征市公安民警和真州供电所电工调解下,一起“鸠占鹊巢”并引发电费纠纷事件得以平息。丁某接回了居住在高某车库的母亲,并向其支付108.5元电费。

高某家住仪征市城中花苑小区。当日9时许,他向真州供电所反映,1周前该所营销人员给他打催费电话,称其拖欠了1月-2月份电费合计29.16元。目前,高某名下共有两套住房,城中花苑小区的一套用于自住,另一套为近期购买,处于空关状态。一开始接到催费电话时,他以为欠费的是城中花苑小区,可事后想想,似乎供电所营销人员在电话中提及的欠费户号是浦西小区,于是赶紧致电供电所核实。

高某请求真州供电所派员与其一同前往浦西小区查看。半小时后,该所台区经理方义龙与高某汇合,一同来到浦西小区。方义龙确认是一处毛坯房,室内空空荡荡,并无任何家用电器,但电表箱里的开关处于合闸状态。于是,他和高某前往楼底的车库检查,没想到推开虚掩的车库门,就看到里面有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不仅如此,车库里还放置了简易床、桌子等物品。桌上,电饭锅、电磁炉和电水壶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屋顶还亮着一盏灯。高某大吃一惊,质问其为何人?怎么会住在他家车库里。

方义龙劝住高某有话好好说,不要惊吓到老人。老人表示,2月10日,她被大儿子丁某带到这里住下,其他事一概不知。听到丁某的名字, 高某立刻想到这套房子正是其转卖给自己的,但并不知道丁某交房时留下了一把车库钥匙。

方义龙感到事态复杂,建议高某报警处理。10分钟后,两位民警赶到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拨打了丁某的电话,要求他迅速前来接受处理。

丁某赶到现场后辩解称,因兄弟二人在赡养母亲的过程中有分歧,他想到卖给高某的房子空着,就让母亲搬入车库居住。丁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将立刻接母亲回家,并承担所使用的电费。方义龙快速通过营销采集系统查询到老妇人是从2月10日开始用电,截至目前的电费是108元5角。看丁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当场支付了电费,高某对其不良行为表示谅解,同时对方义龙热心相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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