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兰州新区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青年、新就业人员、移民搬迁安置群众等住房困难群体为重点,逐步扩大保障范围,积极提供便利化住房保障,实现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目标。截至目前,兰州新区累计实施公租房及保租房项目17个7441套,已建成配租2990套,累计保障6000人次,实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新建棚改项目9个18712套(户),已建成分配安置12014套,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建设经适房项目13个24064套,建成7个18322套,已配售18301套,有效解决了拆迁户、企事业单位新就业群体住房问题。

近年来,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充分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优化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放宽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将医疗、环卫、公交、物业等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疾等特殊群体优先保障,逐步将进城务工、灵活就业等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公租房动态管理和精准保障,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为积极落实移民搬迁住房保障任务,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先后制定出台《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易地安置住房保障工作细化方案》《兰州新区移民安置城镇住房分配方案》,为移民搬迁安置群众提供过渡住房保障,2021年装饰装修820套保障房作为过渡性住房,已承接搬迁群众4批次97户243人。同时,对城镇安置住房房源进行统筹分配,目前已组织248户搬迁群众完成城镇安置住房选房。新建农村安置住房一、二期3232套,已安置舟曲7批次850户搬迁群众入住,农村住房三期项目已开工建设,城镇安置住房项目也将根据移民搬迁需求适时启动建设。

为确保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新区将重点做好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六类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通过实行差异化补助,明确分类补助的标准,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财政补助力度,确保新区农村危房改造“应改尽改”。从2014年开始至2021年累计完成10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补助资金1844.82万元,使得3400多人住进了安全房,实现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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