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固本强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结合偃师区南部山区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偃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精心制作交通安全展板、宣传页和横幅,组织警力深入大口镇、府店镇,以“电动车、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交通安全”为主题,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山区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和交通安全意识。
本次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及电动车事故发生特点,通过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头盔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民警进村入户,向群众细致讲解酒后驾驶机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呼吁大家认识其严重性,树立“知危险会避险”思想,提升交通事故防范意识,从源头杜绝电动车及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白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