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解决消防监督员力量紧缺问题,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地制宜、不断整合,科学构建并探索形成了“引入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负责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制的“1234”工作法。

运行“1”个调度。推动成立19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地域相邻原则,将19个乡镇、街道优化整编为7个消防工作指导中心。同时,为实现高度集中统一,大队任命一名事业编同志为县消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全县7个消防工作指导中心统筹调度。

明确“2”个依靠。一是乡镇有消防队站执勤点的,工作指导中心就近就便设置在消防站内。二是乡镇没有消防队站执勤点的,工作指导中心设置在当地镇政府,由当地政府提供办公场地。各指导中心依靠镇政府和消防站全面开展基层防火工作。

落实“3”项制度。一是明确会议制度。定期提请乡镇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二是明确分析制度。分析各乡镇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分析各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分析乡镇各部门及村居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定期上报。三是明确联合检查制度。

确定“4”项职能。明确各消防工作指导中心具体职能。一是开展提醒式检查工作。对辖内的工厂企业、“九小”“三合一”等各类场所开展提醒式检查。二是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指导乡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三是参与火灾调查工作。四是宣传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指导辖区单位做好内部宣传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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