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保全团队经过前后五次跨省线上委托,克服疫情阻力,办结一起大额财产保全案件。

据悉,今年4月14日,原告淮安市某单位就与被告林某、上海某实业公司、上海某投资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清江浦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三被告名下价值2500余万元的财产。当天,该院即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三名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4月15日,该院执行局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经网络查控发现,林某名下有多处房产可供保全。4月26日,该院委托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林某名下房产实施保全。然而,因上海市全面实施疫情封控,各项事项受托均停止办理,且开启时间未定,未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与此同时,被申请人林某于4月22日签收了该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在了解到该情况后,担心林某在知道保全事项后转移财产,请求清江浦法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上海市长宁法院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林某不能转移财产。因存在跨省信息不对称,执行干警任玺好无法得知上海接受事项办理的准确时间,便在一个月时间内先后五次向上海市长宁法院发起线上委托。

6月7日,当他锲而不舍第五次线上委托上海市长宁法院向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资源局申请协助执行时,协助执行通知书终于送达。随即,法院对被申请人林某名下的多处财产予以查封。(王淑臣 赵芷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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