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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靖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延长靖西市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方案实施时间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延长《靖西市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方案》(以下简称补贴方案)实施时间至2023年1月31日(以房产所备案时间为准),该补贴方案此前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据了解,该补贴方案指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1.5%给予补贴,购买二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的2%给予补贴,购买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的3%给予补贴;非住房类按房屋总价的3%给予补贴。购房补贴实行先征后补,即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房产所备案,按程序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即可申领购房补贴;购房人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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