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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深化落实的举措。
会议要求,要牢记“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坚决依法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特别是要把更利于社会内生稳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得更实,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要积极提起公益诉讼,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要突出防范金融风险,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部署,持续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大反洗钱力度,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要聚焦资本市场安全,加强派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建设,完善证券检察体制机制,抓实案件交办制度。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把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第三方监管司法改革不断落实落细落到位。要紧紧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