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商务局关于发放驻马店市电子消费券(第二期)的公告

进一步扩大驻马店市消费规模,活跃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消费、惠民生、提振经济。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中心城区通过“建行生活”APP开展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领券及使用期限:

领券时间:

2023年8月2日10:00开始,领完为止。

二、使用期限:

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站、家电: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

汽车: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

三、活动对象:

所有在驻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包括外地在驻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商超类消费券

总额54.934万元,面值分为20元、40元。20元消费券发放14733张,40元消费券发放6367张,总计发放21100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

(二)餐饮住宿类消费券

总额58.968万元,面值分为40元、60元、100元。40元消费券发放6450张,60元消费券发放3923张,100元消费券发放963张,总计发放11336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费券。

(三)加油站类消费券

总额22.52万元,面值分为40元、60元。40元消费券发放2483张,60元消费券发放2098张,总计发放4581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

(四)家电类消费券

总额29.73万元,面值分为200元、300元。200元消费券发放813张,300元消费券发放449张,总计发放1262张。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

(五)汽车类消费券

总额173.55万元。其中500元券97张,1000元券151张,3000元券77张,5000元券173张,8000元券55张,总计发放553张。消费者在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期间购买7座(含)以下乘用车,可申领使用汽车消费券。购买汽车单台价格1(含)-5万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5(含)-10万元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10(含)-15万元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15(含)-20万元的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单台价格20万(含)以上的可使用8000元消费券。

下列情形不在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

(2)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3)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六)平台其他优惠活动

“建行生活”新人大礼包优惠券,“建行生活”平台新注册用户均可领取,包含:满50元减20元餐饮优惠券,满50元减20元电影优惠券,满16元减15元外卖优惠券,打车5折优惠券最高封顶12.5元。

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让利,政企联动,共同为我市经济平稳运行贡献力量。

用户在活动期间每类消费券可领取1张。票券到账后,用户在指定商超、餐饮住宿、加油、家电、汽车销售等场所通过“建行生活”APP付款码使用银联卡支付,可享受对应力度优惠。领券和核销消费券时,用户需将“建行生活”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建行生活”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的用户领取、核销。汽车消费券领券用户需与购车用户为同一用户。

五、优惠券细则:

(一)领取及查询:

1.用户提前扫下面二维码下载“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发行的银联实体卡。登录软件后进入“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专门页面领取消费券,商家名单在页面下方公示。

2.领取消费券成功后,请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询券状态。

(二)使用方式:

1.商超、餐饮住宿、加油、家电类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建行生活”APP消费券,用“建行生活”APP扫商家的收款码或出示“建行生活”APP生成的“付款码”完成支付。(支付金额显示是成交金额,用户实际支付的是减免消费券以后的金额)。

2.汽车类用户在指定时间登陆“建行生活”APP领取驻马店汽车消费券,到指定商家购买新乘用车。用户在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车辆上牌后,商家收集整理用户手机号、身份证(正反两面)、购车发票(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和行车证发证日期需在活动时间之内)、刷卡小票(或银行现金缴款单回执)、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为驻马店市市辖区,新能源的无需)、行车证(车辆照片及信息面)等资料复印件,待市商务局和建行双方核对后,由建行为商家进行资金拨付。(咨询电话:13703968865 15836648999 18003965688)。

六、活动规则: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参加。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用户可在我的票券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消费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

3.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和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若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5.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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