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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苏晓 2023-07-31 10:43:36 来源:中房网
扫描二维码分享中房网讯 (苏晓/文)7月28日,延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大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体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通过加快销售快速回笼资金,激活商品房销售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并且可在首付比例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积极开展购房节、房展会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继续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住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