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日前,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襄阳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正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根据实施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采取自愿申报、愿保尽保和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原则。

按照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政府将为全市户籍在襄阳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限期为1年,期满续约,每人每年保费为30元。其中,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按市、区两级财政4:6的比例负担;襄州区及其他县(市)参照执行,资金由当地财政全额负担。

保险期内,参保人乘坐商业营运飞机、合法商业营运的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或乘坐非营运性质的单位公车、家庭自用车,或特定情况(煤气中毒、农药中毒、烫伤、触电、溺水、火灾等)导致的意外伤害(非自杀自残),在住房内外非本意的、非疾病而跌伤、滑倒、高空坠物击中或被撞击等导致的意外伤害,按照死亡、伤残、住院、门诊等不同程度,由承保公司按照赔付标准给予相应赔付(具体标准以与承保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参保老年人住院期间可叠加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