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北京城市副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副中心承接新一批市级赋权的相关内容。
9月20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由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其中包括批准城市副中心行使的新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并自11月6日起执行。
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九龙介绍,本次对副中心的市级赋权由“57+101”构成,包括对城市副中心赋权和对自贸区组团赋权两个部分。
其中,基于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土地管理利用、建筑工程管理等重点领域,并在城市副中心812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的市级权力57项,承接主体为副中心管委会;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运河商务区和张家湾设计小镇组团约10.87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的市级权力101项,包括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类赋权29项,由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类赋权72项,由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承接。需要说明的是,该72项赋权中有51项与在812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的赋权存在重合。
因此,经过本次赋权,为城市副中心管委会新增市级行政权力78项,为通州区政府新增市级行政权力29项,综合两次赋权,副中心管委会共行使市级行政权力108项。(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