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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郑商所公布了菜籽油和花生期权合约规则。据期货日报了解,菜籽油和花生期权合约设计不仅借鉴了国际商品期权市场合约设计惯例,参考了此前白糖、棉花、菜籽粕等期权市场运行经验,还结合相关品种产业特性等情况,在设计中增加了一定的“个性化配置”。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菜籽油和花生期权合约设计制定过程中,郑商所多次向产业企业、投资机构、期货公司及做市商等开展调研,在期权合约类型、行权方式、交易单位及报价单位等条款设计中,进一步贴近真实市场需求,在保障风控的基础上兼顾市场流动性。
具体来看,菜籽油和花生期权交易单位分别为1手菜籽油期货合约和1手花生期货合约,菜籽油和花生期权报价单位与涨跌停板幅度也与标的期货保持一致,方便投资者对冲期货风险;两个品种期权合约月份规定均为两个近月及持仓量超过5000手(单边)的活跃月份,与白糖、棉花、菜籽粕期权设置一致,既能及时满足市场交易需求,也有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菜籽油和花生期权最后交易日即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3个交易日,与已上市期权品种保持一致,符合产业客户套保期限需求,避免给交割月运行带来风险。
同时,在行权价格设计上,为确保期权行权价格覆盖标的价格波动,即使在期货价格达到停板时仍能向市场提供合适的平值、实值和虚值期权合约,菜籽油、花生期权的行权价格覆盖标的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上,参考国际商品期权市场惯例和白糖等期权运行经验,菜籽油和花生期权行权方式设置均为美式,期权买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权,有利于保持期权和期货价格更强的关联性,给交易者提供灵活的选择,降低期权集中到期对标的物市场运行的影响。
此外,记者注意到,与已上市期权相比,菜籽油和花生期权合约在多方面都显现了明显的个性化设计。首先,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上,菜籽油和花生期权行权价格数量增多。据了解,期权行权价格数量过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数量过少,则不能有效覆盖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所以,郑商所根据已上市期权运行经验及菜籽油、花生期货价格波动特点,在菜籽油、花生期权合约上市首日,每个标的月份将分别挂出19个看涨期权和19个看跌期权(即9个实值、1个平值和9个虚值期权,对应19个行权价格),能够达到基本覆盖次日标的期货价格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
其次,菜籽油和花生期权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期权最小变动价位设计主要考虑期权的投资“滑点”风险、交易手续费成本和价格波动等。从国内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虚值、平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其Delta值在0.2至0.5之间,即期权价格波动约为期货的1/5至1/2。菜籽油和花生期权与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之比分别为1/2、1/4,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可以更好地满足菜籽油和花生期权与期货市场组合对冲的需要。
最后,菜籽油和花生期权在行权价格间距上采用了适用性设计,在集中市场流动性与满足更多交易者需求之间进行平衡。从数据来看,菜籽油期货上市以来,价格主要在5400元/吨至16000元/吨的区间内波动。花生期货上市以来,价格主要在8000元/吨至12000元/吨的区间波动。根据菜籽油、花生期货价格运行区间,郑商所设定两种期权均以5000元/吨和10000元/吨分段设置不同行权价格间距。菜籽油、花生期权行权价格间距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至2%之间,与国内商品期权及国际成熟市场惯例也基本一致。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郑商所已经做好了菜籽油和花生期权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菜籽油和花生期权的上市,能够更好地满足实体企业多样化和精细化的避险需求,丰富油脂油料衍生品工具体系,提升相关品种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对于保障国家油脂油料供给安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