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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既有由中院管辖的情况,也有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建议最高院出台规定,明确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当地中院管辖。证券期货行政行为的专业性、政策性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才、审判经验欠缺之间存在一定结构性矛盾;单个行政案件的判决即可能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作用,影响整个市场的监管政策、监管标准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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