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公安部呼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长江禁渔工作中来,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实际行动为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贡献自己的力量。(记者熊丰、刘奕湛、任沁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