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第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这些被处罚的单位,有连锁餐饮、超市、停车场、供暖公司等,许多都与民生息息相关。

其实早在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有不少单位拒收现金。此前也有调查数据显示,37%的被调查消费者反映经历过“被拒收现金”,39%的被调查商户存在“拒收现金”现象。一些单位和商家打着货币数字化旗号拒收现金,让人们十分反感。

随着移动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支付方式越来越快捷便利,“一部手机就可以搞定”。一些单位拒收现金,是因为使用电子支付方便快捷,还能避免收到假钞,并可预防现金收取环节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诚然,货币数字化和交易电子化是时代进步发展的体现,可以鼓励,但不能走入极端。毕竟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无论以任何理由拒收现金,都是违法的。而且不管科技发展如何迅速,总会有一些“传统的人”:比如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喜欢现金交易,这让他们更有安全感;相当一部分老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电子支付,也习惯支付现金。如果拒收这些人的现金,无疑会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货币数字化不是“终结纸币”,不能落下任何一个群体。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和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拒收现金违法,自觉维护人民币现金的法定货币地位;让各单位不断完善收付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设置现金收付窗口等方式,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生态,保护群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的权利。

(郭元鹏)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