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河南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实现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建设。

我省乡村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小且分散,影响高标准农田的集中连片建设,进而影响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各县市可结合实际,通过农村“小块并大块”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等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还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托管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面向未来,要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必须大大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切实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据统计,河南总耕地中的中低标准农田所占比例达到60%,土壤有机质含量仍然偏低,耕作层厚度有待增加。而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补贴标准较低,主要能达到旱涝保收,未来要实现高标准农田高产稳产优质,应在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上下功夫,把提升地力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标准之中。统筹推进耕地地力提升,统筹退化耕地治理、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轮作休耕等措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水药一体化等技术。

创新补贴方式,促进耕地使用者积极养护耕地。

科学运用耕地生产补贴措施是调动耕地实际使用者参与耕地养护的重要因素。设立粮食绿色高效奖励政策,对高产绿色粮食生产主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粮食生产者加大对提升地力的投入。推动补贴资金向真正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帮助他们加快改善粮食生产田间设施条件,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引导实际种粮主体“多打粮、打好粮”,探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谁使用,谁验收”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加强工程建后管护,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确保建成一方、管好一方。(河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程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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