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同日施行。

2020年10月,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增加了第七十六条,设置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配合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经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法院系统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国内没有实践基础。相关纠纷解决的质效,对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司法解释的制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落地后需要解决的程序性问题,注重诉讼程序与药品审评审批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的衔接和配合,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确保制度设计能够落地见效。同时,本司法解释的制定,既体现为医药行业的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激励和司法保障,也注重保护药物的可及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记者 陶凤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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