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有效防范培训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发展,3月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

公告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公告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公告提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校外培训服务,不得以非学科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此外,公告强调,各地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加强监管,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依法严厉查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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