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陪同小伙子看病还垫付医药费,不但没得到对方的感谢,垫付的钱还讨要了一年半,“我好心帮忙没想到被这样对待,他实在太没良心了!”法庭上,王大姐气愤地说。

2020年8月,王大姐去医院看病,遇到了手指受伤的20多岁小伙子关某。“当时他伤得挺严重的,也没人帮忙,我看他可怜,就陪他一起看病检查。”看到关某孤身一人,王大姐主动上前帮忙陪同检查。

医生检查后表示关某手指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在交付住院费时,因为关某尚在检查不方便,王大姐便为他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王大姐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却没想到事后对方迟迟不肯还这笔钱。

每次催讨,关某不是以“打工的钱都花完了”推脱,就是用“你去问我爸爸要钱”之类的理由耍赖。这么讨也讨不来,那么要也要不到,王大姐无奈起诉。

法院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关某来法庭调解。调解员告诉关某,王大姐临时垫付住院费是一种帮助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民法典明确规定“无因管理”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王大姐没有法定义务承担该笔住院费,关某应该要归还,“你都欠了人家一年半了,怎么着也要还啊!”

调解次日,关某终于将5000元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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