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我省多地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农村房屋倒塌受损26万多户。我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如何?恢复重建资金、房屋质量如何保障?受灾群众何时能搬进新家? 9月24日,记者采访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庚辰。
住房恢复重建已开工36807户
村民因灾受损住房恢复重建,首先要做好损毁程度应急评估工作。赵庚辰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建“万人技术服务团”,分赴受灾地区指导市县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对受灾房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共评估农村损毁住房26万多户。
据统计,截至9月22日,全省村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开工36807户、竣工19219户,其中采取修缮加固方式的已开工32220户、竣工17980户,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已开工4587户、竣工1239户。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涉及6个省辖市、13个县(市、区)、138个集中安置点(区),已全部完成选址工作,完成村庄规划的有134个、开工建设的有7个。
经省政府同意,8月1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了《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明确了村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重建方式、建设要求等。9月3日又印发了《关于做好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出台了引导鼓励开展集中重建的相关支持政策,明确了恢复重建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
重建资金和房屋质量有保障
农村住房重建资金如何保障?赵庚辰介绍,我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受灾群众自行负担资金。
为保障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农户基本住房需求,参照国家有关自然灾害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省外有关做法,根据户均3.5人、人均18平方米计算,户均基本住房面积为63平方米,每户基本住房保障重建成本约6.3万元,由中央补助2.5万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5万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3万元。
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加固户均测算5000元,中央补助2000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000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000元。市县根据农房受损核准情况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蓄滞洪区内水毁住房补偿按照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村民搬新家有了时间表
我省明确了灾后重建的时间节点,一般损坏进行修缮加固的,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村民进行自建的,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政府统建的两层以下(含两层)安置点,原则上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住房主体建设任务;政府统建的多层安置区,原则上明年6月底前要具备入住条件。
“各地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多管齐下,抓住当前黄金施工时期,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灾后房屋重建步伐,让受灾群众早日搬进新家园。”赵庚辰说。(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