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摆个鞋柜,楼道里放置儿童车,窗根儿下戳着墩布……在很多居民楼内,这样的现象很多。对于这些物品是否侵占了公共空间,邻里间往往各执一词。摆放的人认为,自家门前的地方属于自己花钱购买的公摊面积,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反对的人认为,楼道的面积属于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共有,个人无权私自占用。对此相关专家认为,无论杂物体积大小,其性质都是侵占公共空间并阻碍了安全通道,既是侵权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物业都应该及时清理。
小鞋柜引发大矛盾
因为门口的一个小鞋柜,孟先生和邻居差点儿就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走进孟先生家所在的楼道,该层共有三户居民,孟先生和一户邻居住在楼道东侧,另外一户住在楼道西侧。邻居家的鞋柜位于两家房门之间,导致孟先生家的防盗门打开到90度时就会触碰到这个鞋柜。
孟先生不满地说:“这家的鞋柜已经在门外摆放两年了。当时他们把一些旧鞋放在鞋柜上,我每天出门都能看见,心里很不痛快;而且这个鞋柜放在我家门后,导致防盗门只能打开90度,有点儿不方便,但我想街里街坊的,没必要为这事争来争去,也就没吱声。”
半年前,孟先生和邻居间的矛盾逐步升级,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孟先生认为,居民楼的楼道属于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能私自占用。所以他来到小区物业,希望物业可以出面解决。
然而物业的做法却让他大跌眼镜。起先,物业工作人员质疑了孟先生家防盗门的开门朝向,孟先生表示,自己家防盗门的朝向是符合消防规定的;随后物业又辩解说,法规中并未明文规定楼道中不能摆放鞋柜;最后,物业当着孟先生的面给这位邻居打了电话,但是对方坚持不肯将鞋柜搬走。
无奈的孟先生最后找到了小区所在的居委会,目前居委会已将此事上报给了朝阳消防支队。孟先生说:“我已经做好走司法程序的准备了,但是家人还是劝我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我就想再试试。”
楼道里的鞋柜和童车。
门前一平方米被占用
记者走访了本市多个住宅小区,在楼道里和房门外,常见的有鞋柜、买菜用的手推车、孩子的滑板车……摆放的东西五花八门。
走进通州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楼道内有四户人家,其中有两户都占用了自家门前的“一平方米”。有一户在门外摆放了一个鞋柜,还把平时出门穿的鞋顺手放在了门口的地毯上。另外一户则将孩子出门玩耍的小童车摆在了外面。此外在该楼逐层探访中记者发现,这些体积不大的物品在每一层楼都有出现。
而在朝阳区平乐园附近的一个小区内,一户居民在楼道中摆放了一个7层高的鞋架,甚至挡住了楼道内的电表箱。住在对面的邻居说:“每次工人来检查电表箱都要把鞋架搬开。在公共空间摆放私人物品本就不妥,何况还遮挡了公共设施。”
一些居民认为,楼道既是公共空间也是安全通道,不管摆放的物品体积大小,都会阻挡消防通道,当出现危险时肯定会影响逃生效率。同时这些物品由于体积小,平时居民在通过时会忽视,也有磕碰的危险,因此每一位居民都不应该在楼道内摆放自家的杂物。
但多位在自家门口摆放鞋架、滑板车的居民认为,自己摆放的地点仅限于家门口前的一小块地方,不会对其他居民的出行造成影响,所以摆放一些小物品没有问题。也有的居民说:“买房时,门口的公摊面积我交过钱了,所以我有一定的使用权。另外家里的面积有限,将鞋柜摆在外面也是无奈之举。”
耐心劝导解决邻里矛盾
在小区物业担任客服经理的王峰认为,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无论体积大小,都属于侵占公共空间并阻挡了消防通道。“按理说,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及时清理,但是面对居民的抵触情绪,物业有时也会束手无策。”
王峰说,相较于体积大的废旧家具而言,鞋柜、置物架等小物件在楼道内很常见,如果要清理,就要对整个小区进行清理,否则就会引发个别居民的不满。“按照规定,物业应该先张贴告知书,要求居民限期处理。但是这类现象太多,需要大量的人手和时间。”
面对这种情况,王峰和同事更倾向于上门劝导。他说:“只要有居民反映这类问题,我们就会找到摆放杂物的业主,一边向其宣传政策,一边劝他多为邻居考虑,大多数业主还是支持的。少部分不支持的业主,我们就只能联合属地一起处理了。”
西城区月坛街道调解中心的小宋就成功解决过类似矛盾。去年,家住复兴门外大街26号的两位居民,因为公共楼道摆放杂物的问题走进调解中心。摆放杂物的一方认为,以前自家就会在楼道内摆放一些杂物,只局限于自家门口,并没有产生任何纠纷;新搬来的邻居来了就挑眼,所以这个矛盾不是自家的问题。另一方则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占用公共楼道的空间,而且自己家有老人和孩子,楼道内的杂物影响了家人出行,所以对方必须将楼道内的杂物清理。
眼见双方争执不下,小宋决定上门看看实际情况。走进摆放杂物的居民家中,邻居家的老人正为此事着急生气。小宋劝解说:“您看,公共楼道是大家的空间,即便只在外面摆放少量的杂物也是不允许的。而且这些杂物不仅会影响邻居出行,也会对自己家人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这个事儿可大意不得啊。”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说,老人才同意将杂物处理掉。
公共空间私人不得占用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楼道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否则就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
社区问题专家陈凤山表示,杂物无论大小、摆放位置、占用面积,只要出现在公共空间内,小区物业就应该处理。“首先是张贴告知书,明确清理时间,并且在告知书上写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清理,便视为无主物,届时物业将会统一清理。”陈凤山介绍,如今部分物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究其原因还是怕得罪业主。也正是因为这种态度,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家门前摆放了杂物。
彭艳军提示说,发现类似情况后,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出面进行清理;也可以请求社区出面协调解决。如果不成功,业主可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彭艳军进一步解释,放置鞋柜等杂物占据楼道的行为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还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的是其他业主的民事权益甚至公共利益,违反的是《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如果随意堆放,不仅影响火灾等特殊情形下的救援,甚至本身还会成为火灾隐患。”彭艳军说。
(原标题:一个小鞋柜引发的邻里矛盾)
(记者 张群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