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件中提到,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亮剑”,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
具体要查以下内容:
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教育培训业(含担任法人、股东、高管),这一项也将纳入“违规有偿补课”范围一并予以查禁。
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以下是通知内容: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浙教办函〔2021〕198号)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和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之“燃灯”“正风”“洁身”三项行动,决定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亮剑”,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贯彻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
(二)认真落实市教育局近期出台的《杭州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杭教人〔2019〕5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杭教人〔2020〕13号)、《关于落实“负面清单”信用管理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杭教办人〔2021〕8号)、《关于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杭教办人〔2021〕73号)、《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杭教人〔2021〕7号)系列要求,并将以下情形纳入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信用管理之“违规有偿补课”范围一并予以查禁:在职教师经商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教育培训业(含担任法人、股东、高管)。
三、主要措施
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高标准严要求,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高度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专项整治与党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学生“减负”和清廉学校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把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树立“美好教育”的美好教师形象。
(一)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地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重点对照检查相关要求是否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教师、举报电话和信箱是否向社会公开并保持畅通;重点对照检查是否给学生、家长发出廉洁过节倡议,开学季、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是否仍有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现象发生;重点对照检查是否组织开展每学期至少2次师德教育(1次正面、1次警示),是否组织全体教师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存档;重点对照检查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查、查实的违规教师是否及时处理到位、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负责人是否及时追责问责、典型案例是否及时通报警示;重点对照检查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信用管理机制建设、师德专题教育三项行动落实情况。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9月底之前完成)
(二)全面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对所属学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漏一所学校、一名教师。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组织“推磨式”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学校,要求及时整改,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1月底前完成)
(三)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
市教育局根据接到的问题线索,按管理层级或直接办理或及时交办,必要时实行区域间交叉查办,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办理或直接调查核实。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地各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查实的典型案例。对查实案件比例(市教育局查实或提供线索查实的案例数量/各地自查自纠的案例数量)较高的区、县(市)及直属学校,将扣减2021年度业绩考核相关指标分数。(2022年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