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介绍意大利直邮,下单付款后却显示中国专柜现货。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发货地有出入引发的消费投诉,经营者退还1000元作为补偿。
日前,消费者杨女士在网上购买一个腋下包,网页上介绍该商品是意大利直邮,下单付款后,网页却显示中国专柜现货。因订单为发货状态,杨女士无法取消订单。杨女士向长宁区消保委投诉。长宁区消保委调查发现,该产品网页显示发货地址和商品实际的发货地址存在出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工作人员表示,网页中对商品的介绍和宣传内容应该真实准确。外国直邮、专柜正品等商品介绍,都是经营者对商品的介绍和描述,应该和实际情况相符,是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的重要因素。此纠纷中,商家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夸大宣传的嫌疑。考虑到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商品从海外直邮还是国内专柜发货,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在双方对于“海外直邮”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商家的行为并不构成根本违约,直接取消合同是缺乏法律依据的。经营者实际发货地址不是意大利,明显不符合网页介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经长宁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提出退还杨女士1000元作为补偿,得到了杨女士的认可。
长宁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应重视线上商品的介绍宣传,诚信经营,共同建设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