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正加速铺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确定今年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将试点从石景山区推向全市。此外,重庆市、徐州市等多地也明确今年起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市,实现制度保障的全覆盖。

记者采访获悉,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试点5年多来,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不过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个人缴费意愿不足、评估标准不统一、筹资机制较单一等问题,亟待加快完善顶层设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长护险破解照护难、费用高

76岁的北京市石景山区居民唐女士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近三年里2次出现脑梗塞,1年前因摔倒导致失能,长期卧床,因情绪低落,夜间还有严重的失眠。自从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上门服务,明显改善了老人身心状态。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不仅没有增加家庭开销,还减轻了一家人的生活负担。

长护险是经评定达到规定失能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市、重庆市等15市2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时隔4年,2020年9月,有关部门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新增14个试点城市。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更大范围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凤芹近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长护险试点地区之一,石景山区目前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3284人(其中实时享受2704人)。“长护险试点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照护负担,专业的护理服务改善了失能老人的生存状态,提高了老人和家属的生活质量。”

据悉,2020年11月,石景山区全域启动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的扩大长护险试点工作。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扩大试点阶段筹资标准暂定为180元/人/年。城镇职工筹资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5∶5;城乡居民筹资由财政和个人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5∶5。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待遇保障水平为3000元/月。

“目前,来自全国的多家养老和护理机构纷纷在石景山‘试水’,签约机构从试点之初的30多家增加到现在的70多家,护理人员从200个增加到了500个。”泰康养老石景山区长护险经办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底,泰康在湖北荆门、四川成都、广东广州、浙江宁波等22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和浙江嘉兴、江苏无锡等22个非国家级试点城市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工作。

这并非个例。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增至49个、参保超过1.4亿人,累计160万失能群众获益,年人均减负超过1.5万元。“长护险试点近6年来,覆盖面、基金规模、护理服务供给都有明显提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顶层设计加快酝酿完善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失智人数约为4500万。中国疾控中心数据指出,我国75%的老年人患一种及以上慢性病,16%的老年人存在失能或部分失能症状,4.8%的老人则处于完全失能状态。

面对巨大的失能照护需求,一系列顶层设计正在加快酝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到《“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均强调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提到“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地方上,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规划》,按照国家顶层设计,适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框架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广东等地也纷纷将“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不少地方纷纷提出扩大长护险试点。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列为2022年重要任务之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22年先启动本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再适时启动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自今年1月1日起,重庆市、徐州市等多地也明确起将长护险试点扩大到全市,实现制度保障的全覆盖。

在长期护理险扩围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加快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充分保障失能参保人员的合理护理需求。

自4月1日起,无锡市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职工和居民医保个人缴纳仍然为30元/人,政府补助20元/人,职工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筹集分别为60元/人、40元/人。优化政府补助、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比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长护保险基金使用更加合理高效。与此同时,更方便失能参保人员申请,更关注对失能参保人员的护理服务质量改善,更注重对护理服务人员的技能提升,更有效维护失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

筹资机制等仍待健全

业内认为,在长护险制度扩大试点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厘清保障范围及界限,规范资金统筹和待遇支付标准,加快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建设。

“目前,各地开展试点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抓紧解决:生活照料服务供给基本满足但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养老服务机构用房难、老年下楼难、服务上门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如何建立有效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还没有清晰答案。”张盈华说。

张盈华认为,应抓重点、疏堵点,精准施策。政策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增加长期护理服务供给,重点支持长期护理服务发展。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制度,将居家开展的基本医疗照护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研究居民家庭可负担、财政支持可持续的筹资机制,鼓励社区邻里和家庭成员之间互助照护,稳步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加以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长护险筹资渠道分为单一筹资渠道和多元筹资渠道,目前多数试点以多元筹资渠道为主,但这些试点地区缴费比例倾向于医疗保险划拨或政府财政补贴,在筹资渠道上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

李凤芹坦言,目前个人缴费意愿不足。城镇职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部分退休人员因不享受待遇、要求退费;城乡居民自主缴费,参保意愿低。部分市民对政策不理解、不支持。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整合。另外,目前石景山区试点时使用民政部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量表,这一标准主要用于发放失能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有所差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需进一步完善。

李凤芹建议,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府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及时补充完善长护险相关制度、办法,如针对民政、卫健委、残联等不同部门的政策衔接、待遇享受人群覆盖面、长护险失能评估标准等方面的制度。

另外,“建议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政府部门、商保企业、护理机构等形成合力,加强调研,结合老年人不同需求,研发更加丰富、能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包和产品,拓展养老产业市场,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李凤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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