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引擎”,凝心聚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争先进,持续推动了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被省委、省政府考评为优秀;州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等次;州民政局成功创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圆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牢牢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扎实有效。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落实民政部关于民政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南,对全州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全覆盖、封闭式运行管理,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了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筑牢民政兜底保障防线。全年争取各级投入救助资金5.15亿元,全州纳入城乡低保保障11.55万人、发放低保金4.13亿元;特困供养救助8463人、发放供养金1.01亿元;临时救助2.62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92.63万元。印发施行《楚雄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居住地申办低保和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州共通过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民政救助事项5934件,办结5192件,全州103个乡(镇)均有办理事项。
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率先在全省出台施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探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投入资金3236万元,“云南惠老阳光工程”和“810”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实施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建设10个、新增护理型床位1259张,建成开放新时代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5个、为老年人供餐近8万人次;全州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4%。全州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86个,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8.2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州殡葬改革“火葬区划定、县(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五个全覆盖”成果;联合深入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投资2105万元的武定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投入使用。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连续13年清明节祭扫无安全责任事故。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特殊群体服务和保障全面加强。建立完善州、县未成人保护工作机制,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实现全覆盖,626名特困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97.8万元。严格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全州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5.6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4074.72万元。扎实推进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州共开展救助1457人次,州救助管理站党支部获中共云南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州儿童福利院实现集中供养儿童42人,孤弃儿童养育质量持续提升。
强化改革创新,区划地名和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禄丰撤县设市目标圆满实现。圆满完成110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州10县(市)全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规范运行流程,依法确定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全面完成村(居)民公约修订和建立“一约四会”,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达到99.04%。
加强清理规范和整治,社会组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州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减免和降低收费321万元。
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齐头并进。全州103个乡(镇)100%全面建成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为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州销售福利彩票22570.21万元,增幅10.23%,高于全省5.75%的平均增幅,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