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天眼查显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罚款53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09元。

据了解,该处罚的主要违法事实为,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生产夫妻肺片(酱卤肉制品)等,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悉,一手店为熟食连锁企业,在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拥有分公司,所售商品包括哈尔滨红肠、酱猪蹄、松仁肉肚等。(作者:赵述评 张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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