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今年以来,北京公交警方共查获各类使用伪造残疾人证件580余人,行政拘留554人;同时深挖制售假证犯罪嫌疑人,打掉制假售假窝点2个,刑事拘留9人,为运营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万余元。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身体方面的原因,需要社会给予更多关爱。各级政府不仅从法律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出台各种优惠措施,减轻其生活负担,让其感受到社会的美好。比如在北京,凭残疾人证就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免费参观、进入部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可这一福利,竟然被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伪造、买卖、使用残疾人证件屡见不鲜。
伪造、买卖、使用残疾人证件,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对真正的残疾人尊严和人格的冒犯,也必将因挤占社会资源、增加管理成本,进而损害到残疾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乘一趟车最多不过几块钱,一张景点门票也不过几十块。伪造、使用残疾证的人,耍小把戏就能揩国家的油,是典型的见利忘义。
有好处就捞,不管是不是违法;见便宜就上,不管昧不昧良心。伪造并使用假残疾人证件的人,是思想上有了残疾。一张假残疾证,折射的是社会公德的真残缺,折射的是法律意识的真残缺。残疾人是不幸的,可他们中的大多数身残志坚,不放弃人生的希望,不背弃社会的规则。比比这些身体有残疾的人,伪造、使用残疾人证件的,不感到羞愧吗?
8个月的时间里,北京警方就查获各类使用伪造残疾人证件580余人,行政拘留554人,足见问题之严重。在继续加大发现和打击力度的同时,残联、公共交通等部门不妨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建立信息联网系统,借鉴高铁站、飞机场的经验,以机器强大的识别能力,让假证件难以通行。残疾证的真伪方便查询、使用可以追溯,假证自然没人敢用,制假贩假的市场也会逐渐消失。
(原标题:假残疾证折射公德真残缺)
(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