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林女士花了近三十万,购买了一款劳力士女表,戴了没多久,发现手表走时不准,多方求证自己买到了一只11年前的库存表。当她要求查看手表生产日期的时候, 却遭到了劳力士品牌方拒绝。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手表的“生日”不应当、也完全没有必要成为商业秘密,劳力士品牌方在这次事件中态度傲慢,和消费者没有任何直接沟通,这种消极应对、知法违法的行为,完全是“店大欺客”,漠视、不尊重消费者的表现。品牌企业应当树立为消费者服务意识。
“如果我买的表是新款,可能比十几年前的老款要多卖好几万,新款能卖20万,我这块表库存了很多年,只能卖12万。”林女士介绍。
手表走时误差大 消费者疑似买到11年前库存表
林女士所说的手表是2020年6月,在南京金鹰购物中心周大福钟表行劳力士专柜购买,是一块劳力士日志型带钻玫瑰金女表,售价为299700元。戴了一段时间后,林女士发现手表走时明显不准。
“发现这个表有时快、有时慢,差不多一个月快慢达20到30分钟,一天划下来一分钟左右。”林女士说,当时买表时,销售人员说没有现货,表后来是从深圳周大福钟表有限公司寄过来的。
林女士之所以选劳力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它的超卓天文台精密时计认证,这一认证比瑞士官方天文台认证还要严格,确保腕表平均误差为每天正负两秒以内。既然是如此精密的认证,为何自己的手表却出现了很明显的走时误差呢?接下来,她去了南京多家名表维修中心,校验的结果是手表静止状态下每天快慢误差为15到20秒。林女士多方求证后,得到的答案让她更为震惊。
“网上有个‘腕表之家’论坛,有些玩手表的大神,说劳力士表都有编码,编码打头的英文字母代表它的年份。后来找了南京几家有名的二手手表回收机构,基本确认我这块表是2009年的,也就是说,我花原价购买了一块11年的库存表。”林女士称。
专柜拿不出手表“生日”证明 称消费者无知情权
买表时,专柜给了林女士一张保修卡,卡上印有一串编码:V414646。林女士说,手表鉴定师就是依据这串编码,确定了表的生产年份为2009年。那么,林女士的劳力士真的是11年前的库存表吗?
5月27日,记者陪同林女士来到南京金鹰购物中心周大福钟表劳力士专柜进行核实,令人意外的是,见记者前来采访,专柜多名工作人员扬长而去,并不愿对手表生产日期做任何解释。
“你问的问题,不可能接受采访。”周大福钟表劳力士专柜销售人员万女士说。
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好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卖表给她的销售人员。
“品牌的意思是,不需要给客人提供手表的生产日期,客人没有权利知道手表是什么时候生产的,品牌方不帮你查生产日期,我也不能编一个给你。”周大福钟表劳力士专柜销售人员刘女士说。
鉴定师解锁编码 符合2009年手表特征
那么,劳力士表的生产日期是否无从查询呢?林女士专门来到南京某典当行进行咨询,鉴定师表示,2010年之前生产的劳力士表很容易辨别,表壳和保修卡上都有对应编码,编码开头的英文字母与手表的生产年份息息相关。
“这个表是2009年的,第一,表盘上是V字头;第二,表扣上边是LT。这两个都是2009年劳力士手表的特征。”南京某典当行手表鉴定师称。
花三十万,竟然买了一块疑似11年前的库存表,林女士无法接受,她希望商家能够退货。见周大福钟表行无人出面解决,她找到商场方南京金鹰购物中心协调问题。
“我们让周大福钟表包括劳力士品牌方,能够提供手表的生产日期等内容,我们一定会和品牌方沟通,尽快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南京金鹰购物中心企划部负责人李星逸表示。
名表“生日”并非行业秘密 长期库存表贬值明显
买名表不同于买白菜,动辄十几万、几十万,那么,这些昂贵的名表究竟要不要标注生产日期呢?消费者买到了库存表会有损失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南京德基广场和中央商场劳力士手表专柜的销售人员表示,卖表的时候只要给顾客开一张保修卡就行了,至于生产日期她们并不清楚,也无法向顾客做介绍。
“劳力士表是没有生产年份的,你看保卡上面的日期就行了,销售日期就是你保卡启动的日期。我们去劳力士培训时,没人告诉我们有年份说明。”南京德基广场购物中心劳力士专柜销售人员表示。
记者走访发现,劳力士表的生产日期,似乎成了不愿对消费者公开的秘密。这难道是钟表行业里的普遍“潜规则”?记者调查发现,事实情况并非如此。
同样在南京德基广场,有些名表专柜就很规范,记者在另一家瑞士名表品牌专柜看到,这里的每款手表都有一个吊牌,上面详细记录了手表的价格、产地、保修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生产年份都有的,这一款是2020年8月份生产的,上面很清楚,我们是直营店,不会有长期库存表,有些表行会有库存表,你是看不出来生产日期的。”积家手表专柜销售人员称。
看来,手表生产日期并非钟表行业里不可公开的秘密。那么,消费者买到了库存表究竟会不会吃亏呢?林女士拿着手表来到典当行进行咨询,鉴定师经过多番研究后表示,别看这块表只戴了几个月,成色也很新,但由于生产年代较早,所以回收价比新款要低很多。
“这块表最多只能收到12万,如果说和这个是同一款新款的话,戴了一年,和这个成色差不多,价格要高一些,少说几万块。”南京某典当行手表鉴定师称。
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买表的时候,劳力士品牌方和销售方并不会说明手表的生产日期,而到奢侈品回收店卖表的时候却要核验生产日期,对手表进行报价,生产年份越早,报价就会越低。因此,买到长期库存表的消费者无形中就吃了亏。
律师:消费者被商家误导 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看来,手表的品牌不同,对待消费者的态度也大不相同。有些商家会公布手表的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让消费者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有些商家却遮遮掩掩,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价值几十万的手表连最基本的生产年份都不标注,无形中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那么,消费者一不小心买到了库存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消费者也享有知情权,知情权包括商品的价格、生产者、规格、用途、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如果经营者明知相关信息,而未如实告知消费者,比如销售十年前的库存表,而消费者并不知情,被误导了消费,目前手表严重贬值,消费者损失严重,经营者涉嫌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康介绍。
江苏省消保委:名表非神秘商品 劳力士品牌方“店大欺客”
《零距离》节目的报道,引起了江苏省消保委的高度重视,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劳力士品牌方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是其长期态度傲慢,只看市场,不敬畏消费者的直接表现。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在新消费形势下,消费者对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都有了更高和更全面了解的需求,手表的“生日”不应当、也完全没有必要成为商业秘密,经营者不标注生产日期,故意营造高端神秘感这一行业规则,这样的营销手段需要进行彻底变革。
“我们认为目前所有的手表生产企业,应该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正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优化生产链,对行业进行一个更深层次的变革,对手表生产日期进行售前标注,以消除消费者的顾虑,并且供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有充分的选择权。”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表示。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纠纷发生后,作为手表生产企业,劳力士品牌本应当积极与消费者沟通,提供相应手续,妥善处理纠纷。但在整个过程中,劳力士品牌方没有和消费者有任何直接沟通,仅由经销商周大福钟表行代为传达观点,这种消极应对、知法违法的行为,完全是“店大欺客”,漠视、不尊重消费者的表现。
“我们认为手表报关手续、流转记录等相关信息不应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尤其当出现消费纠纷时,作为掌握完整信息的品牌方更应当及时正面回应,只有真正尊重消费者,才是品牌生存之本。”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表示。
江苏省消保委要求,包括劳力士在内的所有手表品牌企业,应当树立为消费者服务意识,完善投诉渠道和机制,建立售后服务体系,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
(记者 吴传勇 杨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