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对于“好评返现”,消费者并不陌生。收到快递,常常看到一张红色小字条,要求五星好评,承诺返现金。因为难以抵抗1元到5元甚至更高的诱惑,部分消费者违心地点上五星好评。其结果就是,因为看用户评价而动心出手的网购者不在少数,货物到手,完全不对版,只能自认倒霉,甚至有消费者出于“减少损失”的目的,再度违心重复好评返现的过程。循环往复,被虚假评论的商品大卖,卖家平台的推荐位置也会大大提高。
其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禁止虚假“好评”。然而,一些卖家为了短期效益,以小利蛊惑买家进行虚假评论;不少买家,或出于小利的诱惑,或是出于止损的愿望,对于劣质商品进行虚假好评。结果就是更多无辜买家承受损失,无良卖家安心获利。不少热衷于好评返现的消费者发现,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各种虚假好评带进坑中。卖家与买家、买家与买家之间信任桥梁随之崩塌。这与自然呈现消费体验的初衷早已背道而驰。一旦网购信用不再,损害的又岂止个别买家的利益,行业信誉同样会受到伤害。
网购“好评返现”,实质上就是一种小额贿赂,本质上属于虚假宣传。每一次虚假评论的效应,看似无关痛痒,但积累起来,对于整个网购行业,实在是危害甚广。不合法的操作导致的不合法的收益,威胁到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突破了法律法规的底线。买卖公平的原则、合法交易的底线,绝不能被一个个违心好评所蚕食,让规则的破坏者坐收渔利。
网购大行其道之时,严格守护交易公平底线,是电子商务行业大道畅行的必要前提。
(原标题:“好评返现”的把戏是自欺欺人)
(记者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