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1900万粉丝的美食主播,因被质疑在直播间销售问题食品,深陷舆论漩涡。

近日,有博主曝出视频质疑该主播销售问题厂家生产的食品,这些厂家在近两年都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纪录。

11月5日22时10分,涉事主播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称“不理会流言蜚语,只回应信任支持”,并附上了两家公司关于食品合格的情况说明。

7日上午,当地市场监管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在网上已经关注到了相关情况,是否介入调查由相关科室负责。

博主质疑带货品质

这名美食主播,在视频平台账号上共发表了887个作品,目前已经积累了1900余万粉丝,获赞量1.7亿。其直播记录显示,近30天直播场次超过40场。

日前,一位博主爆料称,该主播在直播间售卖的藕粉有问题。这位博主查询了带货藕粉产品的两个不同生产厂家,发现这两个厂家都在2021年至2022年因为食品质量问题,多次受到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处罚原因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极目新闻记者也在相关政府网站查询到了这些处罚决定。

有专家表示,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上述博主还称,其收到了网友发来的信息,称吃了藕粉之后拉肚子。另外,这位博主还视频报料,称该主播在其直播间售卖牛排时称是“原切”,但买家收到货后,发现牛排为“整切”产品,并非原切。

当天,记者尝试私信爆料博主,核实相关证据,验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但截至记者发稿,一直未获回应。

主播晒两份说明回应质疑

翻看该主播发布的视频,大部分是吃播。几乎每个视频点赞量都过了数十万。

其橱窗数据显示,超370万粉丝购买了商品,其推荐的商品数量已售出“10万+件”。目前,橱窗里还有67件商品在售,未见牛排、藕粉等商品。

极目新闻记者通过短视频平台账号私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尝试联系涉事主播,未得到回复。随后,记者致电其所在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11月5日22时10分,该主播在平台发布了两份情况说明,并附文字称:“不理会流言蜚语,只回应信任支持。”

这两份说明落款分别为山东枣一食品有限公司和芜湖市硕仁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枣一食品有限公司说明,该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和2022年5月21日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但当时处罚所抽检的产品是“酸奶燕麦片”和“黑芝麻核桃桑葚粉”,与该主播合作直播带货设计的食品并非同一类产品。另外,说明还称,2022年该公司生产的藕粉经两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芜湖市硕仁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中称,与该主播合作售卖的藕粉,由其委托的山东朝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具备相关资质。说明称,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该公司一共发出三个批次藕粉给消费者,每一批次都可以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对于之前售卖的牛排是否为“原切牛排”,主播并未作出回应。

曾被食品行业媒体质疑

7日上午,该主播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在网上已经注意到了相关情况,具体是否查处由相关科室负责。

另外,记者查阅发现,2020年至2021年,@中国食品报《探食》栏目官方抖音号曾发布多个短视频,详细评测了该主播直播间带货的几款食品。发现有的食品缺斤少两,还有食品的特性,跟其在直播间的说法并不一致。

其中,一款由浙江台州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无骨鸡爪,标识中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是,经查询,早在2020年9月,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变更,该许可证编号已经作废。

另外,经栏目工作人员测试,该无骨鸡爪汤水含量229克,鸡爪等固形物含量185克,总重量415克,而标识中注明的却是500克。另外固形物含量也低于标识中标注的60%。

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上述这家生产无骨鸡爪的食品公司,工作人员称,其公司生产无骨鸡爪产品,并承认之前找过该主播进行带货,但对产品质量问题并不清楚。

另外一款该主播带货的全麦面包,其厂商在五年内有三次处罚记录,其中,2021年4月2日,厂商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款5.2万元。

据《探食》栏目视频,在一次直播中,该主播称其售卖的一款午餐肉为“纯肉的午餐肉,没有面粉”。但收到产品后,工作人员发现配料表里确标注了有淀粉和其他添加剂,并非纯肉。

律师:带货主播应对消费者负责

在互联网经济之下,“直播带货”活跃了经济、促进了商品交易,但有关直播带货虚假宣传、价格误导、产品质量差、退货退款难等问题仍然屡见不鲜。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认为,网民购买带货主播的产品,往往是基于对主播的信任,因此,带货主播应当承担对产品保质的责任。带货主播具有主播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带货期间应认定为经营者,销售行为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约束。

因此,一旦在直播间出现虚假宣传,或带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主播应当承担责任。

另外,作为食品厂家,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过处罚,只代表被抽查或查检的批次产品有问题,并不代表所有产品有问题。

杨财广认为,作为带货主播,应当做好选品,审核资质,选择口碑好、产品质量过硬的厂家进行合作,为消费者负责。

杨财广提醒消费者,直播间购物要理智消费,不要绕过平台私下交易,可截屏、录屏保留带货主播的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等。如权益遭受损害,可与商家和带货主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平台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甚至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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