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演员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切实加强配置成本审核。”16日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微发文,要求加强对电视剧行业管理,片酬比例不符合规定的作品,不得进入内容审查阶段。

“天价片酬”之弊由来已久,最严限薪令也早已发出。但就目前来看,纸面上的片酬虽然下降了,但演员们分账的渠道和金额依然惊人:或挂着出品人、制作人等身份赚钱,或将部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等分红,甚至干脆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款……五花八门的“伪装”让动辄数千万甚至过亿元的畸高片酬名亡实存。“限薪令”被架空,自然无法扭转制作经费投入的失调状况,挑衅法律威严、损害行业规范,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再严格、再明晰的举措,如果“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让一些人仍能找到变通之法,逾越红线的行为就难以禁绝。此番,北京广电局发布新规,严把审核关,将之作为作品面世的前提,实实在在把红线规则变成了行业切实可感的“带电高压线”。回看这段时间,北京广电局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从加强网综管理、严禁选用劣迹艺人,到强化明星代言广告监管、建立风险研判、预警、通报、响应、联动一体化处置机制……皆体现出“不给涉及劣迹艺人、违规举动的作品提供平台”的基本思路,守土尽责、动真碰硬,必能持续挤压违法违规空间。

“现在其实也有不少好演员、好编剧和导演,但是天价的问题把很多好的东西淹没了。”诚如此言,向行业痼疾开刀,最终目的在于激浊扬清、廓清风气,理顺行业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这段时间,各级管理部门密集出台举措整治文娱圈,前所未有的力度,见证着治理决心,也回应着公众期待。与其巨大的体量和影响相比,文娱圈显然还需要匹配更为精细的管理规则。从主管单位到各大平台都要担当起来,该罚则罚、该禁则禁,倒逼行业健康发展。

违规违法无异于玩火自焚,作为公众人物,演员明星更不该满足“守法”这条底线,而要以更高标准律己。法应敬,律要畏,切勿试探“打擦边球”;艺有术,道有德,德艺双馨才是长久立身之本。

来源:长安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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