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广告不仅无孔不入,而且藏污纳垢。据本报报道,当前网络游戏广告主要存在于网页、浏览器、电脑弹窗、手机软件开屏广告等渠道,“黄赌假”内容屡见不鲜。“酒会秘书”、“洗澡”、“舒服”等字眼不一而足;还有些网游广告,或是打着提现的幌子要求用户绑定账号充钱,或是一片刀剑砍杀、“怪兽”倒下的情景。

近年来,网游竞争日趋激烈,网游广告随之升温。这其中,违法广告的比例也在迅速增长。网游广告满屏飞舞,已经严重影响用户体验;其中“黄赌假”等不良内容,更让用户反感厌恶。不管是以隐晦词汇传播淫秽内容、靠赌钱暴力吸引用户关注,还是靠虚假宣传骗取流量钱财,均违反《广告法》,侵蚀网络文化和空间生态;产品自身没有半点品牌形象可言,于网游产业发展更是致命损害。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此类“辣眼”广告,很多受众都是青少年。青少年渐成网民主力军,由于价值观尚不成熟,极易被这些不良内容所诱导,走上沉迷网络的道路,甚至骗取家长积蓄、误入犯罪歧途。对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严防网游带来的侵害。《广告法》也明确要求,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游广告。

医学界已有研究,将沉迷游戏与沉迷烟酒的危害相提并论。这也给网游广告的规范整治提供了一个思路,既然香烟广告早被严令禁止,那么,网游广告的发布和投放,是不是也应有适当的限制?

对于网游广告的管理力度和范围,尚需多方论证和考量。不过,对于公然违规违法、顶风作案的“黄赌假”网游广告,一方面,应该用好举报机制,简化用户举报非法网游广告的步骤;另一方面,对网游广告,应在广告法中做出更具体的限制及与之对应的严厉罚则,从法律的层面为监管撑腰,增加对不法商家的震慑力。总之,网游广告游荡不羁的现状必须改变,监管的时速必须赶上网游广告的增长速度。

(原标题:该给网游广告念道“紧箍咒”了)

(作者: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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