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民政部官网公布了对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的处罚决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撤销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该会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下设机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天津办事处工委” 存在违规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构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另经查明,该协会在天津成立了“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天津教育管理考级培训中心”和“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天津教育管理测评培训中心”两个地域性分支机构,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的规定。
民政部提醒各社会组织要以此为戒,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同时,要全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作者: 卢扬 实习记者 周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