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但有些社会组织名存实亡,成立后存在常年不开展活动、长期不参加年检等情况,成了“僵尸型”社会组织。9月8日上午,河南省民政厅召开省级“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协调会,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性社会组织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函》,“问诊把脉”清理工作。
此次会议共有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13家省直单位参加,会议学习了《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号)文件精神,各省直单位就“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培育发展开展经验交流。
有关负责人在会上称,近年来,河南省省级社会组织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省级社会组织还存在一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要求省直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实抓细。各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梳理相关社会组织名单,通过督导社会组织完成整改、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注销清算等方式配合省民政厅做好此项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记者 王向前 通讯员 侯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