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3个,其中包括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8个综合应用类城市,以及宜宾、唐山、包头3个重卡特色类城市。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充电和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换电车型已近200款,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建成换电站近900座,但仍面临技术标准、税收政策、换电站建设管理规范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信部预期目标,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换电车辆超过10万辆,建成换电站1000座以上,实现每年节省超70万吨燃油、减少超200万吨碳排放。
(原标题:13城启动新能源车换电应用试点)
(记者杨天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