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达州市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明确,从利企和惠民两方面作出规定,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实施兜底民生保障政策。
在利企方面,从优化供地、简化手续、减缓企业资金压力等方面,明确新出让的商住经营性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比例在一年内分期缴纳。根据企业信用实行预售监管资金差异化管理,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
在惠民方面,金融机构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满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域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同时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贷款为子女或父母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实现公积金互助。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公积金可按比例留存后实行“又提又贷”。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新青年、新市民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以及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优惠。通过给予预售监管资金、信用加分的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交房即交证,打消购房户“办证难”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