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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刘敏/文)2月8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接到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9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9%,占公司总股本比0.1%,解除质押时间为2023年2月7日。
据悉,该股东持股数量209,991,540,持股比例为2.44%,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85,150,000,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8.17%,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
此外,持股数量(含一致行动人)为4,909,203,856,持股比例57.09%,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957,045,998,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0.6%,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05%。
新湖中宝表示,本次解质股份可能用于股东经营周转需要而进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