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课后服务如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复课情况如何…… 10月19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双减”工作新闻通气会,详解郑州“双减”政策。
问1:长久以来,作业多、耗时长一直是困扰学生和家长的难题。在“双减”政策实施后,如何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答:《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明确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必须做到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必须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必须控制在90分钟以内。
其实,从2011年起,郑州市教育局就针对作业建设进行制度安排并进行典型探路。2011年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作业建设指导意见》,2014、2017年分别进行了两届作业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采用典型探路、示范引领的方式推动中小学作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双减”政策之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郑州市教育局陆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在作业建设和作业管理上再进一步、再提一步、再优一步。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科学分层布置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问2:“双减”工作目标提出,郑州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答:郑州市自2019年10月开始试点启动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坚持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分区域探索特色化“官方带娃”模式。坚持“免费+自愿”,坚持课后服的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免费托管,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生自愿参加。各区县(市)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课后服务及教职工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确定。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目前,郑州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提升+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模式,探索尝试了“学后托管+个性服务”“常规辅导+个性课程”“大延时+小延时”等多种形式,实现了课后服务的模式创新和特色化建设。内容既包括了看护、作业辅导,也包括了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的兴趣小组活动、素养提升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让家长能够放心地选择学校的服务活动。
课后服务全面推行“5+2”模式,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即在时间上推行“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要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在空间上,向民办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延伸,确保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问3:在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方面,郑州市对学生考试和评价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答:郑州市要求,学校必须克服“唯分数论”的倾向。
学校要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对考试次数进行严格压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 1—2 次模拟考试。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同时,对学生的评价应该是科学、全面的,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郑州市自2013年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改革,被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形成了中小学评价改革“郑州模型”。
下一步,郑州市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绿色评价”和“普通高中增值评价”项目,并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问4:实施“双减”政策后,郑州市教育局采取哪些措施,有效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答: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是近年来教育领域中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实施“双减”政策后,郑州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将开展自查自纠,对师德失范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全面督查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不袒护不包庇不遮掩;畅通投诉渠道,对专项活动中教师失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纵容,绝不姑息,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定期与教师签订承诺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曝光台,对整治过程中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通过教育信息网专栏曝光。
问5:在郑州市开展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行动过程中,校外培训机构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复课?目前,复课情况如何?
答:因疫情原因,7月31日后,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止线下运营,经审慎研判,10月11日起,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和“双减”承诺全面查验合格的前提下,各开发区、区县(市)有序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同时提出要求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截止10月13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413家,提出申请复课的1855家,占比76.8%;通过验收并复课的1342家,占比55.6%,未通过验收的513家,占比21.2%;未提出申请的558家,占比23.2%。
问6:关于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经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家长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哪些培训机构是正规的?
答:从国家提出并推出“双减”政策以来,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被戴上了前所未有的“紧箍咒”,郑州市将围绕“资质不全、治教不严、合同纠纷、财产安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焦虑营销”等乱象,郑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依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目前,按照整体工作安排,郑州市教育局正积极配合郑州市发改委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准备。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教育部门将在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家长在现场亦可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双证不齐全的,都是不正规的培训机构。
发现问题,可这样举报!
郑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上设立举报信箱,并公布多部监督热线,对有效的举报问题进行归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县区逐项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省市督学进行实地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情况。(记者 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