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一场不知真假的直播自杀,敲下怂恿的留言,凭什么没有法律责任?不能技术性识别、拦截危险信息,凭什么直播平台不必担责。
76万粉博主直播喝农药致死一事,也引发律师观点的碰撞。
本想吸引关注挽回前男友,键盘的怂恿下,情绪烘托下,主播真将农药一饮而尽。抢救无效离世。直播间留言:“快喝吧”“哈哈哈真喝了”……也有人敲:“希望是假的”“认识的人快去找她”。
平台不担责,网友不担责?
在既有框架下,有律师认为,起哄的网友辨不清真假,很多直播“自残”造噱头;平台随后已将网友禁言,也不承担责任。作为成年人,主播自己该为生命负责。也有律师认为,怂恿“快喝吧”的网友涉嫌帮助自杀,涉嫌故意杀人罪,即便渲染氛围间接促进恶果,也应被治安处罚;至于直播平台,没能采取措施阻止“自杀”这一违规信息传播,则负有审核责任。
明文的法律界限,虚拟世界的模糊界定。网友们在真实世界逃开的空虚,在网络里寻回奇幻,有时甚至忘记,从里面伸出的魔爪,足以影响、摧毁现实世界。怂恿别人自杀是,自己陷入网诈也是。
以往,网络是工具,如今网络即生活。
直播悲剧,发生前的法律威慑、过程中的平台拦截,事后的惩罚追责……一整套尚未完整的管理体系,在一次次的悲剧下,碎片式的努力拼图,筑起围墙。
不惩戒的,就会助长。只是惩戒谁,平台技术如何倒逼,如何确认追责比例,社会角色的伦理认同…都是新的课题。(作者:王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