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不退费、承诺包过,甚至怂恿考生申请培训贷……近年来,培训辅导机构屡屡被曝出黑幕。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要求培训机构不得有“保过”“包过”“考试不通过退费”等承诺,不得提供“培训贷”。
示范文本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培训费用保障措施,对培训服务内容、培训收费、退费条款、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
示范文本中写明,培训机构若为学员提供与取得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的培训服务,不得向学员作出“保过”“包过”“保证取得证书”“考试不通过退费”等承诺。培训机构不得引导或主动为学员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示范文本当中对于退款的约定也清晰写明:学员在签订服务合同并完成付费次日起的7日内,并且培训活动尚未实施前,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向培训机构申请全额退费。培训机构应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全部培训服务费用。
(原标题:本市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培训机构不得承诺“包过”)
(记者: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