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于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该通知要求各地发挥“双减”机制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县核录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底数无遗漏、信息摸准确。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拉网式自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档、逐一标记,应纳尽纳,不留死角和遗漏。

同时,各地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智能化监管。目前,教育部已建设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地要通过平台,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平台,完善机构、培训人员、培训材料、资金等信息并实时更新。并要注意严格区分线上教育和线上教育培训。

从时间节点来看,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本地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平台上登记入册。11月1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逐一核查,标记运营状态,形成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底数。11月中旬起,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底数核查情况组织抽查,并对各地完成情况、数据质量等进行专门通报。(作者:程铭劼 赵博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