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平台 不助长偶像养成的畸形产业

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这是清理整顿娱乐圈乱象打出的又一记重拳,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表演平台,不助长偶像养成的畸形产业,都是从源头上遏制娱乐圈的歪风邪气。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能否成为偶像,需要时间的检验。但资本不可能等那么长时间,它不仅认为偶像是可以速成的,而且完全可以借由各种包装和炒作打造出来。于是,源自日韩的明星养成类节目引入国内,在推出一些流量明星的同时,公司也赚得盆满钵满。

“养”本来应该指精心培养,又暗含文化教养、个人修养、职业素养、作品营养等目的。可纵观这些偶像养成节目,其中不少所谓导师,自身就负面新闻不断,给选手们输送的,除了专业上的一些技巧,艺术修养大多乏善可陈。且不说这其中有多少资本的运作,单说为了节目吸引眼球而做的各种设计、选手们为了配合节目效果而进行的表演,就已经违背艺术规律。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艺术成就哪是一台节目就可以养成的?养成的偶像最缺的就是艺术营养,尤其一些被“养成”的偶像,德艺双缺,多年来饱受公众诟病。

年轻人怀揣明星梦无可厚非,但考虑到明星养成类节目向社会输送的错误价值观,及其带来的不良示范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则不得不慎。对这些节目,教育界的专家和舆论等早发出预警,批评其会滋生干什么不如当明星、出名趁早、成功不必奋斗等等错误心态。特别是三观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长期收看这种节目,除了刻意模仿,难免会有学习无用、奋斗很傻的思想。

偶像养成类节目火到现在,培养出了几个真正称得上偶像的艺人?正如网友评论,出事的比出名的多,捧杀的比健康成长的多。一个旨在赚钱的娱乐节目培养不出真正的偶像,拔苗助长的明星也基本上都沦为流星。叫停偶像养成类节目,不是打压一些年轻人的明星梦,只是通过整治价值观混乱的娱乐节目,让娱乐节目回归正确的方向。一个娱乐节目好坏,不能只看收视率看流量,更不能只看赚多少钱。

偶像养成类节目和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是不少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的“重头戏”。面对禁播令,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该叫停的叫停,该停播的停播,坚决把好文艺节目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对违法失德、造星炒星、泛娱乐化、“流量至上”等坚决说“不”,让主旋律和正能量充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空间。

(作者:贾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