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持续推进旅游投诉处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的试点工作。

《通知》还显示,要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由设立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仲裁机构共同协商后联合搭建。鼓励充分利用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旅游投诉纠纷调解仲裁衔接工作。与此同时,要建立旅游仲裁员名册和旅游纠纷处理专家库。此外,还要明确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运行机制。

不仅如此,北京商报记者还了解到,《通知》还指出,要加强试点工作创新。探索对旅游投诉纠纷标的额不高的案件和困难群体建立优惠减免政策,最大化的减免或降低仲裁费用。要根据旅游投诉特点,最大化缩短仲裁时限,做到快审快结。探索仲裁庭对简易案件当天出具调解书或一周内结案,对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对复杂案件原则上结案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基于旅游投诉纠纷的案件特性,提倡通过网络仲裁平台进行线上处理。(作者:关子辰 吴其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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