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高危职业生产风险问题备受关注。今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开始实施,其中“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这一规定,有望利用保险风险补偿功能及事故预防机制筑牢安全新防线。

长安保险表示,保险机构通常作为风险转移的最后一环,其可以结合自身的优势,对生产企业进行投保前的风险状况评价、承保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将事故预防与企业的生产活动结合在一起,大幅度降低企业的生产风险。

以北京为例,近年来,北京市安责险工作坚持“微利”原则,实行全行业推广,其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稳步提升、参保企业数和保费规模持续增长,全市安责险已覆盖了17个行业领域100余个子行业。数据显示,企业年度参保率将近30%,累计参保企业23万余家,保费规模超过4.7亿元,提供保险保障达1.47万亿元。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保险机构将如何发挥安责险最大功能,助力参保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太平财险北分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把安责险制度建设工作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努力让安责险制度建设工作成为推进首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工具;保险机构将借力《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加大安责险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扩大安责险的覆盖面、企业参保率和续保率;保险机构将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以精细化风控管理水平切实降低参保企业风险,全力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和风险管控效能,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再上台阶贡献“保险”力量。

长安保险也表示,目前对于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的高危领域强制投保安责险,市场已经普遍接受,从近期的市场询价反应,已经呈现明显递增态势。作为保险机构,也将利用自身队伍和外部合作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共同为生产企业做好投保及事故预防服务。(作者:陈婷婷 实习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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