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专项排查整改,截至8月下旬,先后排查出16~59岁参保人员5001人未入系统,目前已进行了补缴补录,有96人冒领的养老金全部追回。”8月底,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宋喜东收到了该县人社局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牵挂了七个多月的事儿有了着落,他很是高兴:“我们的检察建议为全县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装上了一把‘安全锁’。”
事情从今年1月份固始县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挪用公款案说起。这是一起由该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当事人王某是所在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由该县人社局聘用,负责代收村民养老保险金。从2011年至2019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本村452名村民的养老保险金共20.1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后因无力补缴,最终被村民发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深入调查。今年1月6日,王某主动到固始县监察机关投案,2021年1月27日,固始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对王某定罪不难,但检察官却想了更多:“一个村协管员的非法行为这么多年都没被发现,仅仅是个案吗?有多少群众利益正在受到侵害?养老金管理是否有漏洞?”在仔细走访调查后,该检察院向县人社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组织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协管员日常监管制度,监督其代收的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上缴;对全县协管员代收养老保险金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查明是否存在收取后未按时足额上缴情况;加强对协管员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人社局立即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并启动防冒领防欺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专项整改,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又领取企业等单位养老金的人员、一人重复享受多份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已死亡继续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已征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账目进行核查。
检察院密切关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尤其是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增加了主动参与、回访的频率,派出办案检察官现场说法,以王某某挪用公款罪为例,教育协管人员严格遵规守纪。“听后很受触动,协管员‘小官’管着‘大事’,必须要恪守底线、为民服务。”该县陈淋子镇红花村的协管员叶女士说。
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随着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居民的养老保险金更安全,切身利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