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去年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12家实体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据介绍,“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赋予消费者线下购物“后悔权”,一方面倒逼经营者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消费纠纷,对增强消费满意度和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线下无理由退货的重要作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使经营者自愿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并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合理设置无理由退换货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严格履行退货承诺。
同时,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名录,强化日常检查,确保承诺企业切实履行退货承诺,并全面汇总监管执法情况和投诉举报信息,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清除店内无理由退货标识和宣传资料,确保承诺店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