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零容忍。

通知明确,对在禁采区、禁采期非法采砂的一律从严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

如何规范合法采砂秩序?通知明确,要以采砂规划为依据开展河道采砂许可。对于采砂规划不到位、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无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及河道修复方案的,不得开采。加强许可采砂现场监管,严格执行进出场计重、监控、登记等制度,坚决防止违规开采。开采完成后应及时平整修复河道,并按照规划、许可要求组织验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于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紧盯“人、车、船、采、储、运”关键要素和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航测等先进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河长湖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完善与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确保边界、跨行政区域河(湖)段(片)执法监管不缺位。

与此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砂石供给,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管理,将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水库清淤相结合,依法合规综合利用河道疏浚砂、水库淤积砂。大力推广使用机制砂,缓解建设用砂供需矛盾。

专项整治期间,省水利厅将适时组织核查组开展督查暗访,督促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河湖长制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记者 谭勇 通讯员 于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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