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确保科研经费管理新政在高校落地进行解读。
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尽快修订完善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凡是与《实施意见》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改过来,彻底解决因科研经费使用而影响科研积极性的“痛点、难点、堵点”,确保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科研财务管理保障。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优化科研经费预决算管理,改进财务报销流程和方式,并通过设置固定岗位、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为每个科研项目配上科研财务助理,让科研人员专心做科研,告别“科研经费烦恼”。同时,激励高校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对高校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等取得的科研收入实行财政资金配比,与经费拨款挂钩,激励高校组织科研人员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省教育厅还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强化对高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政策实施效果纳入高校年度办学质量考核,确保改革政策在高校落得下,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