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正迎来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406334万元。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今年两部委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逼近1000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2969300万元,第二批为4223318万元,均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这次下达的第三批,用途更为广泛,除了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还有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不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定明确的支持范围。对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投资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30%;企业投资项目或建设内容仅包含配套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投资原则上不高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50%。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据悉,相关地区将加强对拟支持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以及充电桩等民生设施,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同时,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记者: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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