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发展改革工作至关重要。要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
《意见》提出,要保障供应,增强储备。统筹国内外能源资源,适应能源市场变化,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极端天气,适度超前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大储备力度,保持合理裕度,化解影响能源安全的各种风险挑战。要绿色发展,平稳降碳。坚持以立为先,通盘谋划,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夯实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稳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主要目标方面,《意见》要求,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意见》提出,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坚决完成2022年原油产量重回2亿吨、天然气产量持续稳步上产的既定目标。